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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预报2018年度拟举办国际会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11-22     浏览量:   分享到:

各位老师:

    根据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相关通知精神,现将2018年度拟举办以及拟对外承诺或申办国际会议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国际会议的预报

    国际会议是指在我国境内(不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举办的、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(不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的会议、论坛、研讨会、报告会、交流会等。双边会议属于国际会议中的一种特殊情况也需申报。

    国际会议的预报年份是指拟举办以及拟对外承诺或申办的年份。预报国际会议需提供会议的相关信息,填写预报表格(详见附件)。

    二、国际会议的类别及预报要求

    国际会议分为重大国际会议和一般性国际会议两类。

    重大国际会议是指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社科类国际会议,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技术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,以及其它一些有外国政府正部长及其以上官员出席的高级别会议等。

    一般性国际会议是指经学校和单位严格审核后认为有必要召开的、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下的社科类国际会议,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下的自然科学技术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;双边会议以及国际合作项目中的工作会议。

    重大国际会议须提前一年预报,逾期不可补报。一般性国际会议每年预报一次。

    对不涉及敏感政治问题且邀请外宾人数在30人以下的自然学科类国际学术会议可不提前预报。

    三、预报要求

    请拟于2018年举办以及拟对外承诺或申办国际会议的单位下载填写《2018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》(附件1)及《2018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》(附件2),于2017年12月5日前送至学院办公室。电子版表格请发至jiarunze@snnu.edu.cn。联系人:贾润泽,电话:85310161。

    四、注意事项

    1、举办(合办、承办)国际会议须在正式举办之日前4个月报教育部审批,未经审批不得举办国际会议。具体申报审批要求请点击此处访问“国际会议的申报”。

    2、未预报的国际会议,一般不受理审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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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22日

附件1:2018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(含承办、合办等)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.xls

附件2:2018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(含承办、合办等)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.xls